人工智能训练师|关于开展2026下半年北京市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工作的服务通知


第1条 政策背景与服务定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加快推进人工智能领域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相关要求,本人工智能训练师考务中心(以下简称考务中心)现就2026下半年北京市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材料对接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考务中心通过与人社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及其签约合作方联动协作,具备全国范围内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材料对接服务能力,依托合规合作链路,为全国拟申报人员提供报考材料对接及配套服务。2026下半年北京市考区的认定工作,由具备资质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本考务中心作为材料对接服务方,承担报考材料的收集、初审及统一对接提交等辅助服务工作。

本次服务面向拟申报人工智能训练师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各类人员。所有拟在北京市考区参加认定的报考人员,均需通过本考务中心完成报考材料的规范提交与对接。本考务中心不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报名、缴费、考试等核心环节,不承担认定主体职责,相关核心环节均由人社部门及评价机构统一组织实施。

第2条 北京市考区2026下半年认定计划

根据北京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统一部署,结合评价机构年度安排,2026下半年北京市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按以下批次组织实施。

2026下半年共安排四批次认定,各批次时间节点如下。

第一批次:电子版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5日,纸质版材料寄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8日,预计官方报名窗口开启时间为2026年8月上旬,考试时间预计为2026年8月下旬。

第二批次:电子版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5日,纸质版材料寄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预计官方报名窗口开启时间为2026年9月上旬,考试时间预计为2026年9月下旬。

第三批次:电子版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5日,纸质版材料寄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预计官方报名窗口开启时间为2026年10月上旬,考试时间预计为2026年10月下旬。

第四批次:电子版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5日,纸质版材料寄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预计官方报名窗口开启时间为2026年11月上旬,考试时间预计为2026年11月下旬。

上述各批次认定等级涵盖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全部五个等级,具体开考等级以评价机构当期公告为准。各批次认定地点均设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具体考试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认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或机考方式,主要考核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操作或模拟操作方式,主要考核数据标注、模型训练、算法调优、智能系统运维等实际工作技能。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各批次认定人数实行总量控制,额满即止。报考人员应在各批次材料接收截止时间前完成材料提交,逾期提交的自动顺延至下一批次。当期考试官方报名截止时间、考试时间等核心信息,本考务中心将通过合作链路提前获取,并通过参训人员专属对接渠道同步告知。

第3条 申报条件解析

所有拟申报人员需符合对应等级任一申报条件,方可办理报考材料对接相关事宜。各等级申报条件严格按照《人工智能训练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及人社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 五级(初级工)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即可申报:

    (1) 年满16周岁,拟从事或已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四级(中级工)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 三级(高级工)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 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 二级(技师)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5. 一级(高级技师)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其中,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需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可查;

    (2)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相关说明:

(1)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需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osta网)可查,职称证书发证机关须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2) 相关职业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呼叫中心服务员、电子商务师等;

(3) 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与信息大类、医学卫生大类、装备制造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等。相关职业、相关专业具体明细详见本通知附件《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含相关职业/专业明细)》。

第4条 报考材料及提交规范

本考务中心仅为参训人员提供报考材料对接服务。参训人员指已缴纳本考务中心人工智能训练师考前培训费用、完成培训报名登记的报考人员。参训人员需按申报等级完整准备电子版材料及纸质版材料,材料须真实、完整、清晰,未按规范提交的将被退回补正。

  1. 必交材料(所有等级均需提交)

    (1) 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使用本通知附件模板打印,手写签名。单位报考人员需加盖单位行政章或人力资源专用章。纸质版1份,另附电子版PDF扫描件;

    (2) 有效身份证件:提供正反面清晰扫描件或照片作为电子版,另附A4复印件1份作为纸质版。港澳人士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人士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士凭外国护照按同等要求提供;

    (3) 学历证明:提供毕业证或学位证电子版扫描件,另附A4复印件1份作为纸质版。大专及以上学历另需提供学信网学历或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格式,有效期至当期考试结束后2个月)。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4) 证件照:提供半年内2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版要求JPG或PNG格式,文件大小200K至500K,无美颜、无遮挡、五官清晰;纸质版2张,背面手写姓名及身份证号;

    (5) 报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使用本通知附件模板打印,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纸质版1份,另附电子版PDF扫描件。

  2. 选交材料(按申报条件对应提交,缺一不可)

    (1)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报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人员,需提供上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电子版扫描件及A4复印件1份,另附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作为电子版;

    (2) 职称证书:申报三级、二级、一级人员,需提供对应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电子版扫描件及A4复印件1份,另附职称发证机关官方查询截图作为电子版;

    (3) 工作经历证明:按申报条件要求的工龄年限,提供本通知附件《工龄证明模板》,加盖单位行政章或人力资源专用章。同时提供社保缴纳记录或劳动合同(任选其一),社保缴纳记录或劳动合同需覆盖申报条件要求的全部工龄年限。纸质版1份,另附电子版扫描件;

    (4) 院校就读证明:技工院校或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申报,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就读证明。纸质版1份,另附电子版扫描件。

  3. 材料提交通用规范

    (1) 电子版命名规范:单个材料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材料名称」,示例:张三+110101XXXX+学历证书。所有电子版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包,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申报等级+2026下北京」(示例:张三+110101XXXX+三级+2026下北京);

    (2) 纸质版整理规范:所有复印件需标注「此复印件仅用于人工智能训练师报考材料对接,不作他用」,标注需清晰可辨,不得遮挡材料关键信息。盖章部分须为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纸质版材料按「必交材料→选交材料」顺序整理成册,封面标注「姓名+申报等级+联系电话」;

    (3) 电子版材料压缩包可设置密码,密码另行告知对接工作人员。

第5条 材料提交流程及对接方式

本考务中心依托与评价机构签约合作方的联动链路,负责参训人员报考材料的收集、初审、统一对接提交。材料对接全程进度将通过移动通讯工具同步告知。具体流程如下。

  1. 线上提交电子版

    参训人员将按规范打包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本考务中心指定对接邮箱:dean01@88.com。邮件主题与压缩包命名保持一致,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申报等级+2026下北京」。未按命名要求发送的邮件将延迟1至2个工作日审核。

  2. 线下寄送纸质版

    电子版材料发送后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版材料通过顺丰快递寄送(现付)至本考务中心材料对接地址。具体收件地址可联系本通知第7条所列专属咨询电话确认。寄送时需在快递面单备注「姓名+申报等级+人工智能训练师报考材料」,避免材料错乱。

  3. 材料初审及反馈

    本考务中心在收到完整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审核结果通过移动通讯工具通知。材料不合格者需在3个工作日内补正并重新提交,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本次材料对接。

  4. 合作链路对接提交

    初审合格的材料,本考务中心将根据报考人员申报的考试地区(即意向参考地区)归属,通过评价机构签约合作方链路,在当期官方报名截止前统一完成向评价机构的正式提交。报考人员需在提交材料时备注意向参考地区为北京市。

  5. 官方报名码生成及指引

    初审合格材料提交至评价机构后3个工作日内,本考务中心将为参训人员生成官方报名码,并通过邮件及专属对接渠道同步官方实名制平台报名完整指引。

  6.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

    本考务中心材料接收截止时间早于官方报名截止时间,预留充足的材料初审、补正及合作链路对接时间。具体截止时间如下:

    (1) 电子版材料接收截止时间:当期考试官方报名截止时间前25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 纸质版材料寄送截止时间:当期考试官方报名截止时间前22日(以快递揽收时间为准,逾期未揽收视为材料未提交);

    (3) 补正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初审不合格通知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电子版及纸质版需同步补正,逾期不再接收)。

各批次具体截止时间详见本通知第2条所列各批次时间节点。若当期考试官方报名截止时间提前或延后,本考务中心将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专属对接渠道同步调整后的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第6条 合格发证与技能提升补贴

  1. 合格发证

    参训人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合格者,由人社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颁发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查询系统查询,纳入技能人才统计范围。

    证书全国通用,持证人员纳入国家技能人才统计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技能人才相关待遇。证书可作为持证人员从事人工智能训练师及相关职业工作的能力证明,在求职就业、职业发展、职称评审等方面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2. 技能提升补贴

    学员参加培训且考试合格,取得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符合条件者可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申领条件及申领流程,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补贴申领一般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具体以北京市当年政策为准);

    (2) 取得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查询系统查询;

    (3) 证书取得时间在补贴政策有效期内;

    (4) 同一职业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报考人员取得证书后,应及时关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技能提升补贴申报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官方渠道完成补贴申领。补贴标准根据证书等级不同有所差异,具体以北京市人社部门当年公布的标准为准。

第7条 注意事项

  1. 材料真实性责任

    报考人员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存在伪造、变造、虚假材料等情况,将立即取消本次材料对接资格,已产生的相关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同时本考务中心将把相关情况反馈至评价机构及对应合作方,记入技能人才评价诚信档案(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自记入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本职业及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2. 退费及责任界定

    参训人员因个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提交材料、材料补正逾期、主动放弃报考、未按时完成官方报名等)导致报考失败的,本考务中心不提供退费服务。退费例外情况:因考务中心操作失误导致材料对接失败、或官方明确取消当期考试且不安排延期的,可申请退还培训相关费用(报考材料对接服务费不予退还),具体退费流程可联系工作人员咨询。如需报考下期,需重新按本通知要求提交材料并完成对接。

  3. 官方流程独立完成

    参训人员获取官方报名码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引在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实名制管理平台完成正式报名及费用缴纳,未按时完成的,视为报考失败,本考务中心不承担相关责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费用、官方报名操作、考试安排、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证书核发等均由人社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统一负责。

  4. 信息保密

    所有材料一经提交,本考务中心仅用于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对接,将严格保密报考人员个人信息,不做任何其他用途。

  5. 政策调整及不可抗力

    如遇官方认定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疫情防控、官方政策突变)等因素导致考试延期或取消的,本考务中心将通过合作链路第一时间获取最新信息并同步参训人员。考试延期的,材料对接流程同步顺延;考试取消且不延期的,将及时退还参训人员提交的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将统一删除。材料对接流程将按评价机构最新要求调整执行。

  6. 权威解释

    本考务中心不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仅提供报考材料的合规对接服务。任何关于证书效力、官方认可、报考政策解读等核心问题,均以人社部门及评价机构官方解释为准。

  7. 通知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2026下半年拟在北京市考区参加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所有报考人员。其他考区报考人员请关注对应考区的专项通知。

第8条 全国统一服务及咨询方式

  1. 参训人员专属对接服务

    材料对接进度查询、材料提交规范咨询、学习资料对接、官方报名指引等专属服务,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1) 官方对接官网:https://aia.arkvip.cn(可直接点击访问,若链接无法打开,可联系专属咨询电话核实)。材料模板、考期通知、报名指引等均可在官网「下载中心」板块查询或下载;

    (2) 专属咨询电话:185-0307-0357(工作日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3) 官方对接邮箱:dean01@88.com(仅接收参训人员电子版材料及补正材料,邮件24小时内回复);

    (4) 材料寄送地址:因报考人员所属省份不同,材料收件地址存在差异,具体可联系本部分专属咨询电话沟通确认。

  2. 非参训人员线上咨询

    仅提供报考条件、官方报名渠道等咨询,可通过本考务中心官网下载中心查询咨询二维码,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联系。若无法获取二维码,可拨打专属咨询电话咨询(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咨询回复时限: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咨询后2小时内回复;非工作时段、节假日咨询,次日工作日12:00前回复。

  3. 附件下载

    本通知相关附件均可在官网「下载中心」板块下载,包括:

    (1) 附件1: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含相关职业/专业明细);

    (2) 附件2: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模板);

    (3) 附件3:报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

    (4) 附件4: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龄证明(模板);

    (5) 附件5:学信网学历/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取指引。

    所有附件将根据人社部门及评价机构官方政策调整及时更新,最新版本以本考务中心官网下载中心发布为准,请报考人员下载时核对版本。

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本人工智能训练师考务中心所有,未尽事宜可通过上述官方联系方式咨询。

 

人工智能训练师考务中心
2026年7月11日


人工智能训练师|关于开展2026下半年河南省第32批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工作的服务通知

关于面向北京考生开展2026年下半年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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