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工智能训练师考务中心(以下简称“考务中心”)通过与人社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及其签约合作方联动协作,具备全国范围内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材料对接服务能力,依托合规合作链路,为全国拟申报人员提供报考材料对接及配套服务。
现结合2026下半年河南省第32批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际,将人工智能训练师(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报考材料提交对接及线上咨询服务相关事宜正式通知如下。
第1条 考务中心定位与服务范围
1. 考务中心职能定位
本考务中心作为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材料对接服务的专业机构,通过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及其签约合作方的合规合作链路,承担全国范围内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材料的收集、初审及统一对接提交工作。本考务中心不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命题、考试组织、成绩评定、证书核发等核心环节,所有对接流程均严格遵循评价机构官方发布的报考要求及规范执行。
2. 参训人员与未参训人员服务区分
(1) 参训人员范围:指已缴纳本考务中心人工智能训练师考前培训费用、完成培训报名登记的报考人员。本考务中心依托合作链路,为其提供报考材料收集、初审、统一对接提交至评价机构或其签约合作方的全流程服务,参训人员可同步获取配套题库、视频课程等专属学习资料。
(2) 未参训人员范围:指未参与本考务中心任何考前培训的报考人员。此类人员可享受本考务中心提供的人工智能训练师报考条件、官方报名流程等线上咨询服务,具体咨询内容可通过本通知第7条所列官方联系方式对接。
(3) 培训相关费用及详情不在本通知中公示,有报考及培训需求的人员可联系本通知第7条指定的工作人员咨询。

3. 服务边界声明
本考务中心为参训人员提供的服务仅包含材料收集、初审、合作链路对接提交及考前配套学习资料(题库、视频课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费用缴纳、官方报名平台操作、考试安排、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证书核发等均由人社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统一负责,相关要求及官方流程由评价机构发布后,本考务中心将第一时间同步转达至参训人员。
未参加本考务中心培训的报考人员,仅可享受报考条件、官方报名渠道等线上咨询服务,本考务中心不提供任何材料收集、初审、对接提交等线下服务。
第2条 河南省考区认定计划
根据2026下半年河南省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安排,本考务中心现就河南省第32批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区计划公布如下。
1. 考区设置
本批次认定工作面向河南省全省范围开展,考区覆盖郑州市、洛阳市、开封市、南阳市、新乡市等主要城市。具体考试地点以评价机构官方通知为准,参训人员在提交报考材料时需在材料封面及邮件中备注意向参考城市,本考务中心将根据参训人员申报的意向参考地区,通过评价机构签约合作方链路完成属地化对接提交。
2. 批次时间安排
(1) 材料对接服务启动时间:2026年7月11日。
(2) 电子版材料接收截止时间:当期考试官方报名截止时间前25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3) 纸质版材料寄送截止时间:当期考试官方报名截止时间前22日(以快递揽收时间为准,逾期未揽收视为材料未提交)。
(4) 补正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初审不合格通知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电子版与纸质版需同步补正,逾期不再接收)。
(5) 考试时间:以评价机构官方发布的考试安排为准,本考务中心将通过合作链路提前7个工作日获取当期考试官方报名截止时间、考试时间等核心信息,并通过参训人员专属对接渠道同步告知所有参训人员。
3. 批次认定职业与等级
本批次认定职业为人工智能训练师,认定等级涵盖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共五个等级。参训人员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相应等级申报,各等级申报条件详见本通知第3条。
4. 考区动态调整说明
如遇官方认定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官方政策突变)等因素导致考试延期或取消的,本考务中心将通过合作链路第一时间获取最新信息并同步告知参训人员。考试延期的,材料对接流程同步顺延;考试取消且不延期的,本考务中心将及时退还参训人员提交的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统一删除,材料对接流程按评价机构最新要求调整执行。
第3条 申报条件解析
所有拟申报人员需符合对应等级任一申报条件,方可办理报考材料对接相关事宜。具体条件如下。
1. 五级/初级工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即可申报:
年满16周岁,拟从事或已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四级/中级工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 三级/高级工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 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 二级/技师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5. 一级/高级技师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需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可查)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6. 补充说明
(1)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需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osta网)可查,职称发证机关须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2) 相关职业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呼叫中心服务员、电子商务师等。
(3) 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与信息大类、医学卫生大类、装备制造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等。
(4) 相关职业、相关专业具体明细,详见本考务中心官网下载中心发布的《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含相关职业/专业明细)》。
第4条 参训人员报考材料及提交规范
本考务中心仅为参训人员提供报考材料对接服务,参训人员需按申报等级完整准备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材料须真实、完整、清晰,未按规范提交的将被退回补正,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影响材料对接进度。
1. 必交材料(所有等级均需提交)
(1) 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使用本考务中心官网下载中心提供的模板打印,手写签名,单位报考人员需加盖单位行政章或人力资源专用章,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PDF扫描件。
(2) 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清晰扫描或拍照(电子版)及A4复印件1份(纸质版)。港澳人士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人士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士凭外国护照按同等要求提供。
(3) 学历证明:毕业证或学位证或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电子版扫描件)及A4复印件1份(纸质版)。大专及以上学历另需提供学信网学历或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有效期至当期考试结束后2个月)。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4) 证件照:半年内2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版(JPG或PNG格式,200K至500K,无美颜、无遮挡、五官清晰)及纸质版2张(背面手写姓名加身份证号)。
(5) 报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使用本考务中心官网下载中心提供的模板打印,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PDF扫描件。
2. 选交材料(按申报条件对应提交,缺一不可)
(1)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报四级、三级、二级、一级人员,需提供上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电子版扫描件及A4复印件1份,另附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电子版)。
(2) 职称证书:申报三级、二级、一级人员,需提供对应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电子版扫描件及A4复印件1份,另附职称发证机关官方查询截图(电子版)。
(3) 工作经历证明:按申报条件工龄要求,提供本考务中心官网下载中心的《工龄证明模板》(加盖单位行政章或人力资源专用章)及社保缴纳记录或劳动合同(任选其一)。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需覆盖申报条件要求的工龄年限,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扫描件。
(4) 院校就读证明:技工院校或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申报,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就读证明,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扫描件。
3. 材料提交通用规范
(1) 电子版命名:单个材料命名为「姓名加身份证号加材料名称」(例:张三加110101XXXX加学历证书)。所有电子版材料打包为压缩包,命名为「姓名加身份证号加人工智能训练师加申报等级」,压缩包大小不超过200M。
(2) 电子版格式:申报表、承诺书、学历备案表等优先为PDF格式,证件照、身份证、各类证书等可为JPG或PNG格式,所有扫描件需正拍、无反光、文字可清晰辨认。
(3) 纸质版要求:所有复印件为A4纸单面打印,申报表、承诺书、工龄证明等手写签名或盖章部分需为原件,不得复印。纸质版材料按必交材料至选交材料顺序整理成册,其中选交材料需按对应申报条件要求的顺序整理。封面标注「姓名加申报等级加联系电话」。
(4) 电子版材料压缩包可设置密码,密码另行告知对接工作人员。纸质版所有复印件需标注「此复印件仅用于人工智能训练师报考材料对接,不作他用」,标注需清晰可辨,不得遮挡材料关键信息。
第5条 参训人员材料提交流程及对接方式
本考务中心依托与评价机构签约合作方的联动链路,负责参训人员报考材料的收集、初审、统一对接提交,不参与官方认定的报名、缴费、考试等核心环节。材料对接全程进度将通过移动通讯工具同步告知,具体流程如下。
1. 线上提交电子版
参训人员将按规范打包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本考务中心指定对接邮箱 dean01@88.com,邮件主题与压缩包命名保持一致。未按命名要求发送的邮件将延迟1至2个工作日审核,请报考人员严格按要求命名。
2. 线下寄送纸质版
电子版材料发送后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版材料通过顺丰快递寄送(现付)至本考务中心材料对接地址。具体收件地址可联系本通知第7条专属咨询电话确认。寄送时需在快递面单备注「姓名加申报等级加人工智能训练师报考材料」,避免材料错乱。
3. 材料初审及反馈
本考务中心在收到完整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审核结果通过移动通讯工具通知。材料不合格者需在3个工作日内补正重新提交,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本次材料对接。
4. 合作链路对接提交
初审合格的材料,本考务中心将根据地区归属,通过评价机构签约合作方链路,在当期官方报名截止前统一完成向评价机构的正式提交。地区归属按报考人员申报的考试地区(即意向参考地区)判定,报考人员需在提交材料时备注意向参考地区。初审合格材料提交至评价机构后3个工作日内,本考务中心将为参训人员生成官方报名码,并通过邮件及专属对接渠道同步官方实名制平台报名完整指引。
第6条 合格发证与补贴说明
1. 合格发证
参训人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均达到合格标准者,由人社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颁发相应等级的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查询系统查询,纳入技能人才统计范围。
2. 补贴政策
学员参加培训且考试合格,取得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符合条件者可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以河南省及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参训人员可关注当地人社部门官方通知,或通过本考务中心官网下载中心查询相关政策指引。
第7条 重要注意事项
1. 材料真实性责任
报考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若存在伪造、变造、虚假材料等情况,将立即取消本次材料对接资格,已产生的相关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同时本考务中心将把相关情况反馈至评价机构及对应合作方,记入技能人才评价诚信档案(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自记入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本职业及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2. 退费说明
(1) 参训人员因个人原因(如逾期提交材料、材料补正逾期、主动放弃报考、未完成官方报名等)导致报考失败的,本考务中心不提供退费服务。
(2) 退费例外情况:因考务中心操作失误导致材料对接失败、官方明确取消当期考试且不安排延期的,可申请退还培训相关费用(报考材料对接服务费不予退还),具体退费流程可联系工作人员咨询。
(3) 如需报考下期,需重新按本通知要求提交材料并对接。
3. 信息保密
所有材料一经提交,本考务中心仅用于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对接,将严格保密报考人员个人信息,不做任何其他用途。
4. 责任划分
参训人员需按本考务中心要求规范提交材料,因材料不完整、格式不规范、信息缺失等个人原因导致材料无法通过合作链路对接提交的,相关责任由参训人员自行承担。
5. 政策调整应对
如遇官方认定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疫情防控、官方政策突变)等因素导致考试延期或取消的,本考务中心将通过合作链路第一时间获取最新信息并同步参训人员。考试延期的,材料对接流程同步顺延;考试取消且不延期的,将及时退还参训人员提交的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将统一删除。
6. 官方解释权声明
本考务中心不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仅提供报考材料的合规对接服务,任何关于证书效力、官方认可、报考政策解读等核心问题,均以人社部门及评价机构官方解释为准。
第8条 全国统一服务及咨询方式
1. 参训人员专属对接服务
材料对接进度查询、材料提交规范咨询、学习资料对接、官方报名指引等专属服务,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1) 官方对接官网:https://aia.arkvip.cn(可直接点击访问,若链接无法打开,可联系专属咨询电话核实)。材料模板、考期通知、报名指引等均可在官网「下载中心」板块查询或下载。
(2) 专属咨询电话:185-0307-0357(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3) 官方对接邮箱:dean01@88.com(仅接收参训人员电子版材料及补正材料,邮件24小时内回复)。
(4) 材料寄送地址:因报考人员所属省份不同,材料收件地址存在差异,具体可联系本部分专属咨询电话沟通确认。
2. 非参训人员线上咨询
仅提供报考条件、官方报名渠道等咨询,可通过本考务中心官网下载中心查询咨询二维码,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联系(二维码附后)。若无法获取二维码,可拨打专属咨询电话咨询(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
咨询回复时限: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咨询后2小时内回复;非工作时段、节假日咨询,次日工作日12:00前回复。

第9条 附件说明
以下附件均可在本考务中心官网「下载中心」板块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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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含相关职业/专业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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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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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报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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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龄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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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学信网学历/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取指引(含详细操作步骤、截图说明及常见问题解答)。
所有附件将根据人社部门及评价机构官方政策调整及时更新,最新版本以本考务中心官网下载中心发布为准,请报考人员下载时核对版本。
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本人工智能训练师考务中心所有,未尽事宜可通过上述官方联系方式咨询。
人工智能训练师考务中心
2026年7月11日
